2020年REACH法規限制篇違規情況及2021年生效與失效的條款介紹
來源:未知 作者:admin 日期:2021-01-14
近年來,每年都會出現大量違反REACH法規限制篇的案例。2020年全年共出現297起違規案例,原產地為中國的為212起,占比高達71%,違規產品涉及玩具、首飾、紡織服裝及時尚用品、化學品、電子電氣產品等,不同類型產品違規情況見圖一,違規的項目涉及鄰苯、鉛、鎘、鎳釋放、多環芳烴等,違規項目情況見圖二,違規產品受到了召回、銷毀、退出市場等處罰。企業需及時了解法規管控動態,以降低產品投放歐盟市場后違規風險,2021年有哪些生效的條款與您的產品有關?請關注以下生效和失效條款。
◇圖一不同類型產品違規情況
◇圖二違規項目情況

即將生效
第73項:3,3,4,4,5,5,6,6,7,7,8,8,8-十三氟辛基硅烷三醇及其烷基氧的一取代、二取代或三取代的衍生物(TDFAs)
限制條件簡介:2021年1月2日之后,單獨或以任何組合形式存在于有機溶劑中,質量濃度大于2ppb(按重量計為0.0000002%)的噴霧產品,不得投入市場提供給普通大眾。
失效條款
第22項:五氯苯酚及其鹽和酯(已納入歐盟POPs法規)
2020年12月15日,歐盟發布REACH法規限制篇的修訂法規(EU)2020/2096,修訂法規自2021年1月4日起實施,此法規修訂內容包括刪除第22項五氯苯酚及其鹽和酯,此項目已經納入到歐盟POPs法規的管控并已于2019年7月15日實施,因此從REACH法規限制篇中刪除。
歐盟POPs法規管控要求簡介:禁用五氯苯酚及其鹽和酯。
第67項:十溴二苯醚(已納入歐盟POPs法規)
2020年12月15日,歐盟發布REACH法規限制篇的修訂法規(EU)2020/2096,修訂法規自2021年1月4日起實施,此法規修訂內容包括了刪除第67項十溴二苯醚,此項目已經納入到歐盟POPs法規的管控并已于2019年7月15日實施,因此從REACH法規限制篇中刪除。
歐盟POPs法規管控要求簡介:物質中的十溴二苯醚含量小于等于10mg/kg(按重量計為0.001%),混合物和物品中四溴二苯醚、五溴二苯醚、六溴二苯醚、七溴二苯醚和十溴二苯醚含量之和不超過500mg/kg(按重量計為0.05%),特定豁免情況詳見法規文件。
第68項:PFOA及其鹽和相關物質(已納入歐盟POPs法規)
2020年12月15日,歐盟發布REACH法規限制篇的修訂法規(EU)2020/2096,修訂法規自2021年1月4日起實施,此法規修訂內容包括了刪除第68項PFOA及其鹽和相關物質,此項目已經納入到歐盟POPs法規的管控并已于2020年7月4日實施,因此從REACH法規限制篇中刪除。
歐盟POPs法規管控要求簡介:物質、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及其鹽含量小于等于0.025mg/kg(按重量計為0.0000025%),物質、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相關物質單項或總和含量小于等于1mg/kg(按重量計為0.0001%),特定豁免情況詳見法規文件。
應對建議
隨著歐盟對
REACH法規執法力度的加強,越來越多的產品面臨REACH法規限制篇的合規性監管,我國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也面臨更多的挑戰,并且隨著REACH法規限制篇管控項目的不斷修訂,企業面臨的管控要求也越來越多。企業需提高自己產品的風險意識,了解法規管控的最新動態,在管控范圍內的企業需積極應對,建議企業及早對供應鏈展開調查,以從容應對法規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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